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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室氣體查驗人員

證照資訊
執照/證明 溫室氣體查驗人員
主辦單位 環境部
證照目的 依據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:前條第二款查驗人員應符合下列資格: 一、國內外經教育部承認之大專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。 二、從事環境保護或管理、能源技術或管理、職業安全衛生、風險管理、品質管理、農牧經營、森林管理等二年經驗;或從事查驗經驗二年以上。 三、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指定機關(構)辦理之訓練課程,並取得訓練合格證明文件。
相關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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